關于開展第二批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園區、示范企業和示范公共服務平臺(試點)認定工作的通知 2013-10-31 杭文科辦[2013]1號
各區、縣(市)文創辦、科技局: 為加快杭州國家級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建設,促進文化和科技融合,大力發展創新型經濟,根據《關于認定首批國家級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的通知》(國科發高〔2012〕631號)等文件精神,結合《杭州國家級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建設方案》(杭政辦函[2012]299號),我市將開展第二批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園區、示范企業和示范公共服務平臺試點認定工作,F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: 一、申請條件 申請杭州市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園區、示范企業和示范公共服務平臺(試點)的相關單位(主體),需滿足以下條件: 1、在杭州市范圍內注冊,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園區、企業和公共服務平臺; 2、園區、企業和公共服務平臺在促進杭州文化和科技融合工作中有創新、業績突出、具有試點示范意義。 二、申請程序和截止時間 1、各有關單位填報申請表并提供試點方案(一式八份); 2、申請表經所在區(縣、市)文創辦和科技局審核蓋章后,于 聯系人:市科委高新處 王卸良 聯系電話:87086273 13588176229 郵箱:wxl@hznet.com.cn 杭州市建設國家級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領導小組辦公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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